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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不高兴

题外话:实际上题目原来是“Z叔不高兴”的……

 

上午第三节课下课,同桌把我的Touch Diamond私自拿出来用(我是放在书包专门的口袋里的),并且失手掉在地上,我赶忙冲过去捡起来,一看,右下角金属部分已经被摔变形,后盖被地上的沙砾磨损严重。当时我就怒了,直接就质问他,为什么私自拿我的手机?之前这家伙已经因为随便拿我的手机被我打了一次,但是没有吸取教训,而且这次还导致我的手机损坏了,于是就怒不可遏了。其他同学纷纷帮他说情:“啊呀,反正手机还能用,同学之间还计较那么多吗?”

说实话,我生气不单单是因为手机受到了损坏,还有就是因为随便乱动别人东西,是同学就能在不经过别人同意的情况下动别人的东西?而且手机这东西还涉及到个人隐私,看来真的是不注意个人和别人的隐私的保护了。如果说是同学就可以不追究责任,那好,我把你手机扔到学校池塘里面去怎么样?想要我赔偿?那我照样可以用你们的说法来拒绝,好好了解一下自己的权利吧!

 

PS:尽管手机掉地上了,但是还是没有买硅胶套什么的计划,只要手机机能没有出现问题,等待实在不行了就去买个HTC版的全套外壳彻底换掉

分类: 碎碎念 标签: ,
  1. 2009年5月27日20:31 | #1

    隐私更重要确实

  2. 2009年5月27日22:55 | #2

    确实很让人生气的啊

  3. 2009年5月30日21:56 | #3

    @xioubin
    一帮人平时就以看别人短信为乐(无奈

    @贝贝
    但是也不好发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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